湖北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联合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茶花路27号原咸宁市民政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水利局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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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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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参考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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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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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0)054号
原咸宁市民政局宗地 |
咸宁市温泉茶花路27号 |
3122.5 |
住宅用地 |
≤ 2.0 |
≤ 30% |
≥ 30% |
住宅70年 |
5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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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0)055号
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水利局旁)宗地 |
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水利局旁) |
9091 |
住宅用地 |
≤ 3.0 |
≤ 25% |
≥ 35% |
住宅70年 |
120 |
583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出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与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与地点: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8 月 5 日17时前到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或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及报名。
六、竞买资格确认:申请人应于2010年 8月 5 日17时前到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年 8 月 5 日17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8 月6 日上午 10 时在咸宁市温泉双鹤路16号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D301室举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双鹤路16号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A309室)
邮政编码:437100
联 系 人:但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5-8126627 传真:0715-8137115
网 址:http://www.xntdsc.gov.cn/
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邮电路特1号A1栋3单元201室
联 系 人:商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5-8268088 13797809638
网 址:http://www.hbzcpm.cn/
开户单位: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咸宁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695240050000140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汉口分行
帐 号:7381810183100000671
以上拍卖事项和拍卖文件如有变更,以《咸宁日报》刊登的《变更公告》或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拍卖会开始前另行出具书面补充说明为准。
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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